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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言案例|从“四罪并罚十年以上”到“两罪并罚判刑两年”的有效辩护
发布时间:2020-01-07作者:admin浏览数:0

2015年,万某卷入“某公司” 骗取国家“新能源”补贴1.1亿元特大诈骗案件中。

侦查机关发现万某为“某公司”伪造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遂以万某涉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将万某刑事拘留。后侦查机关认为万某协助“某公司”经理贾某侵占“某公司”财产,同时协助“某公司”骗取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因此以万某涉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万某被批捕后,“某公司”诈骗案又牵涉到数名交警涉嫌受贿或滥用职权,侦查机关认为万某有要求一交警滥用职权为“某公司”并没有生产出来的汽车办理车辆行驶证,因此认为万某属于滥用职权罪的共犯。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万某最多曾被办案机关认定涉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滥用职权罪等四个罪名。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曾立峰律师及曾倩莹律师接受万某的委托,作为万某的辩护人介入本案。

曾立峰律师及曾倩莹律师在详细阅卷及多次会见万某后,认为万某的行为并不构成滥用职权的共犯。首先,万某非国家公职人员;其次,万某并不清楚车管所的工作流程,其认为车辆有了车架号拓印后,便符合办理行驶证的资格,其只是想看看该情况车管所能否办理行驶证,并不知道车管所办理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曾立峰律师与曾倩莹律师与检察机关多次沟通,并提交了书面材料,检察机关最终对律师意见予以采纳,对万某涉嫌滥用职权罪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机关以万某涉嫌诈骗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职务侵占罪等三罪对万某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曾立峰律师及曾倩莹律师提出万某对“某公司”意图骗取国家补贴一事并不知情,其只知道“某公司“希望尽快领取车辆行驶证,以免对买家承担违约责任,其并无诈骗的故意,不构成诈骗罪。法庭采信了曾立峰律师及曾倩莹律师的辩护,建议检察院退查,案件退查完毕后组织了第二次庭审。

判决结果:人民法院采纳了曾立峰律师及曾倩莹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对万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法院宣判一周后,万某得以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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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立峰律师,2008年毕业于深圳大学法学院,2008年至2009年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任职,2009年至2015年在深圳市公安局任职,2015年辞去公务员职务执业至今。


曾立峰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曾办理过“光明滑坡事件”、“宝安区特大摇头丸贩卖毒品案”、“罗湖区教育系统贪腐窝案”、“深业置地公职人员特大受贿案”等社会影响力重大的刑事案件。曾立峰律师办理了过百宗刑事案件,为多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争取到了不逮捕、不起诉、缓刑等结果(在“光明滑坡事件”案件中,曾立峰律师的当事人是唯一获得缓刑判决的国家公职人员),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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