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言业绩
千亿大案嫌疑人,经君言律师辩护后终获不起诉
发布时间:2019-01-19作者:谭仲萱律师团队浏览数:0


案件结果


案发1年零7个月之后,检察院依法作出对君言客户张先生不起诉决定


2019年1月18日,因当事人张先生出行不便,双牌县检察院何副检察长一行三人来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郑重宣读对“善心汇”案中曾经被列为第9名犯罪嫌疑人的张先生《不起诉决定书》。在宣读到“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时,当事人张先生情绪激动,他猛地站起连说了好几遍“我服从决定,没有异议”。

何副检察长在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后,高度肯定了辩护人谭仲萱律师的办案水平以及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主办案件的毛检察官补充道:“谭律师提交的辩护意见及相关材料装订了厚厚的几本,在检察系统各处室被大家传阅,后来在向领导汇报工作时,重点参考了这些辩护意见”。当事人说:“我感谢检察院依法办案,善心汇案件震惊全国,双牌县检察院能够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拯救了我的家庭,更拯救了我,我以后会认真学习法律,擦亮眼睛不走弯路。”毛检察官回应:“我们在刚刚接手这个案件时,也没想到能够不起诉,经过认真审查并听取谭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了决定。你要感谢你的辩护律师,要不是他认真负责地办案,及时提交意见和相关材料,不起诉你的可能性就小了。”毛检察官还告诫张先生,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学法懂法,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办案感悟


收到了《不起诉决定书》,客户张先生一颗悬了近两年的心终于放下来。望着张先生离去的背影,承办案件的谭仲萱律师深切感受到了“辩护人”三个字背后的责任和担当。这个案件由于案情重大、复杂、疑难,办理难度非常大,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的人员达598万余,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涉嫌的罪名数个,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全国范围内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数百人,定为主犯的就有31个,张先生曾被列为排名第9的主犯,两度被羁押,又两次取保候审,案情跌宕起伏,当事人景况可谓九死一生。办案期间谭律师十三次北上永州,受案初期因各种原因无法顺利会见当事人,当时的案件相关信息十分匮乏,经过努力争取后成功会见了当事人。之后,谭律师凭借娴熟专业的刑事案件处理经验,撰写了大量的各类法律文书,精心组织了相关材料,集合成几大本辩护材料提交给案件承办单位参考,并多次与案件承办人进行理性的意见沟通,最终获得了认可。


每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是一段人生,每段人生都联结一个家庭。司法是理性的,但法律人不是冰冷的,带着感情去办案,深入到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中去,依照法律规定严谨细致地工作,不忘法制工作的初衷,将人性融入法律的理解当中,存一份了解之同情,努力追求每一个案件的尽可能最好的结果。


案件背景


善心汇传销案为建国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经济犯罪传销活动案件,截至案发,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余人,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部分“善心汇”会员曾被别有用心之人煽动,在首都、湖南等地非法聚集,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中央高层震怒,主要领导人批示,中央政法委督办,由公安部统一部署组织侦办。2017年6月4日张先生到案,同年8月24日经永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10月10日移送永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0月16日交由双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永州市公安局起草的起诉意见书将张先生列为“善心汇案件”排名第9的犯罪嫌疑人,对张先生不起诉难度之大可见一斑,双牌县检察院坚守严格审查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最终作出对张先生不起诉的决定,张先生在本案所有犯罪嫌疑人中是唯一一个被批准变更强制措施和不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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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汇案一审宣判,主犯被告被判处17年,罚金一亿。

2018年12月14日,双牌县法院、祁阳县人民法院、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天明等3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一亿元;对本案其他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至此,震惊全国的善心汇案件一审结果尘埃落定,案件后续处理仍在有序进行。


 附:《不起书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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